一、為提升本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暨幼兒園人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力,保護校園安全,同意在不影響校務運作下,於接種 COVID-19 疫苗當日,得本權責認定與職務相關,覈實核予公假半日。
二、為顧及學生受教權益,請本校教職員工儘量安排於例假日前往施打,不另核給公假。倘於上班日請假接種疫苗,教師所遺課務應予自理,學校仍應維持正常校務運作。
三、另檢送疫苗接種假相關 Q&A ,防疫,假怎麼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版 110.9.10 &教育部版 110.9.9)等資料供參,如仍有疑義歡迎洽人事室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