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2 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海報設計創作比賽歡迎同學踴躍參賽,比賽辦法詳閱附件
國中參賽作品類別及組別:
(一)類別:平面海報設計
(二)組別: 國中普通班組
海報設計主題:以學生的角度為出發點,想像學習的未來。作品以呈現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適性揚才、有教無類、因材施教、多元進路、優質銜接之理念,達到成就每一個孩子為創作設計主題。
比賽方式:
(一)校內初賽:
1.繳件時間:同學請於 103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放學前將作品繳至學務處活動組,校內將於 103 年 4 月 24 日上午邀請美術教師組成評選團公開評審,遴選最優作品 5 件參加複賽。
2.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 1 人(指導教師亦為 1 人)。
3.作品規格與表現方式
(1)作品規格:一律以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設計用紙作畫。
(2)表現方式:手工繪圖平面創作,媒材不限,不得拼貼,作品不需裝裱。
(3)注意事項:作品背面右下角請黏貼報名表(附件 1),報名表以 100 字內敘明創作理念。
(4) 作品皆由學校擇優統一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比賽完畢不退件。
4.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不得要求退件,且主辦單位有廣告、宣傳、刊印及展覽、製作相關宣傳品
(如請柬、海報、摺頁、環保袋、光碟) 之權利,不另給酬勞。
5. 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
則免填。一經報名,不得再更改指導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