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本市辦理 110 年度國民中小學社會情緒教育系列研習,請各校派員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0 年度國民中小學社會情緒教育系列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場地及名額:
(一)場次 1 :溪南場--永華區、大新豐區、大新化區教師,每區報名上限 42 名,候補 5 名額滿截止。研習日期: 11 月 24 日(週三) ,研習地點:石門國小。
(二)場次 2 :溪北場--大曾文區、大新營區、大北門區及善化區教師,每區報名上限 42 名,候補 5 名額滿截止。研習日期: 11 月 25 日(週四),研習地點:新營國小。
(三)場次 3 :溪北場--大曾文區、大新營區、大北門區及善化區校長或主任,共計 100 名。研習日期: 12 月 9 、 10 日(週四上午、週五全天),研習地點:南大附中。
(四)場次 4 :溪南場--永華區、大新豐區、大新化區校長或主任,共計 100 名。研習日期: 12 月 9 、 10 日(週四下午、週五全天),研習地點:南大附中。
三、參加對象:
(一)場次 1 、 2 :各校自由報名。
(二)場次 3 、 4 :臺南市所轄各國中(含市立高中)及國小,總班級數 7 班以上學校請指派代表(校長或主任) 1 名參加, 6 班學校自由報名參加。若未額滿開放輔導團成員或局本部人員參加,額滿為止。
四、報名方式與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11 月 15 日於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網路中心學習護照報名。
(一)場次 1 :溪南場-石門國小(學習護照編號 258110 )。
(二)場次 2 :溪北場-新營國小(學習護照編號 258111 )。
(三)場次 3 :溪北場-南大附中 (學習護照編號 258112)。
(四)場次 4 :溪南場-南大附中 (學習護照編號 258116)。
五、聯絡人:東區復興國小輔導主任余麒麟(3310430 分機 841)或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業務承辦人王韋程(2991111 分機 8656)。
六、補充說明:
(一)場次 3 、 4邀請臺師大謝智謀教授講授,請踴躍參加。
(二)請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三)請各校核予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四)全程參與者,場次 1 、 2 各核發 7 小時研習時數,場次 3 、 4 核發 12 小時研習時數。
七、檢附旨揭研習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