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轉知嘉義縣民和國中慈輝分校 110 學年度招生名額相關事項,請查照。 | |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0 年 10 月 29 日府教學特字第 110025216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招生對象為國民中學階段學齡學生,經原籍學校審定,因家庭功能失常、學習動機低落所引發之中輟情形,並經學校或教育局(處)評估學生現況不適合學校學習,需於中介教育學校輔導者,符合申請備齊相關資料逕向嘉義縣民和國中慈輝分校提出申請。 三、詳細招生規定請詳閱來函及招生簡章(如附件),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慈輝分校徐才尹組長(05-2590238#13)、曾名誼社工(05-259023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