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110年11月19日或24日(星期五或三)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可2場次全程參加或擇1場次參加。
三、研習地點:崇明國中3樓會議室。
四、參加對象:
(一)各單位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二)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教師。
(三)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四)從事性暴力防治工作相關人員。
(五)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六)司法人員。
五、有興趣參加研習之教師,請洽生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