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童軍會 110 年 12 月 10 日南市童字第 1100000062 號 函辦理。
二、青年參與決策代表甄選條件資格如下: (一)登記於該會之 20 歲至 30 歲羅浮童軍或服務員,經團主辦 單位推薦者。 (二)積極參與各項國內外童軍活動。 (三)瞭解世界童軍組織發展策略、青年參與決策的意義及擔 任青年代表之權利與義務。
三、甄選名額:若干名,由錄取人員中推選 2 名為本會正取青 年會員代表,其餘列為候補名單。
四、凡有意願參加參加甄選之羅浮童軍或服務員,請填寫附件 報名表,於 110 年 12 月 22 日前以掛號寄出或是親送該會(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 26 號)。
五、該會將於收件截止後,召開人力資源暨訓練委員會審議報 名文件,遴選青年參與決策代表。
六、相關資料及最後推薦名單將同步公告於該會網站、 facebook 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