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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重新建置以符合無障礙標章,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

校網更換為新版本後,此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人事室 資訊組 - 處室公告 | 2022-01-25 | 點閱數: 160

函轉教育部有關「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8 日以臺教人(四)字第 1100151132A 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