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縮短貧富差距,落實推展科學教育,爰規劃辦理本活 動,提供經濟弱勢學生全額免費戶外教學機會(含門票、 交通、保險、膳費等費用)。
二、本活動參訪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30 日止,適用對象為臺 澎金馬地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兒童及少年社會福利團體與 相關單位其所屬國中、國小經濟弱勢學生,敬請協助轉知 所屬機關或團體並鼓勵其踴躍報名參加,有意願者請檢具 公函及填復活動計畫(含申請表、學生參訪名冊、匯款資 料表等),本館將依來函先後順序核定申請費用,經費有 限,用完為止。
三、倘以社會福利團體名義申請本計畫者,除檢具公函及填復 活動計畫附件(含申請表、學生參訪名冊、匯款資料表等)外,需再檢附申請單位立案證書、組織章程等文件影 本各 1 份,本館另將隨機抽樣 3 名經濟弱勢學生相關清寒證 明查驗,以資證明。
四、本案經本館函復貴單位同意申請後始能支付相關費用,未 完成核定者無法支付相關費用。如貴單位今年已申請本計 畫且經本館核定回函,請依核定參訪日到館,如有相關疑 問,請洽詢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