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南市政府遴選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少年代表報名簡章需知」及報名表各 1 份,請鼓勵或推薦關心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議題,並具有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或其他相關經驗且設籍或實際居住於臺南市之少年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遴選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少年代表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詳如附件 1)。
二、臺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實現公民社會願景,鼓勵少年參與臺南市政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學習表達意見與發展公民素養及能力,並引導少年參與政府決策機制性,計畫以公平、公開之方式,進行少年代表之遴選,並於遴選後提供一系列的專業訓練,以培植在地參與福利促進之少年。
三、臺南市第 2 屆少年代表即將辦理遴選,公開徵求 20 名設籍或實際居住於臺南市之少年,關心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議題,並具有參與公共事務、志願服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或其他相關經驗者,皆可自由報名參加。如為原住民、新移民、機構安置、弱勢家庭、身心障礙等少年,可由兒童及少年事務相關團體、民間社會公益團體或學校推薦,即日起至 102 年 08 月 10 日止(郵戳為憑)受理報名,報名資料逕寄送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臺南市新營區府西路 36 號)。
四、相關活動報名資訊,公布於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網址http://social.tainan.gov.tw/so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