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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4-05-06 | 點閱數: 529

主旨:函轉社團法人台南市陽光關懷協會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獎助學金實施管理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各乙份,請符合資格之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南市陽光關懷協會 103 年 4 月 28 日南市陽敏字第 3003 號函及該會獎助學金實施管理辦法辦理。
二、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103 年 5 月 9 日止,申請者均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獎學金經審核錄取者另函通知,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予退件,如申請資料不齊全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時,不予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旨揭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可至該會網站(網址:http://tsca.weebly.com)下載使用。
五、本申請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該會聯絡人:王介秀小姐,電話:( 06 ) 2356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