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111年6月14日南市警少字第1110335981號函辦理。
二、為傳遞保護青少年,積極推動各項防制少年犯罪工作的理念,藉由創意LOGO設計徵圖並結合預防犯罪宣導,發揮少年創意及想像力,提供少年正向、健康休閒活動。
三、活動辦法:
(一)參加資格:本市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學生及設籍本市12歲至18歲之少年。
(二)分國中、高中(職)2組(不在學少年可參加同齡組別)。
(三)收件日期:自111年7月1日至8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作品主題及設計內容:以少年「反毒」、「防止淪為詐欺車手」、「避免參與網路賭博」、「避免深夜留連不當場所」及「防制遭拍攝性私密影像」擇一為元素,並融入「青春」、「活力」、「希望」等少年相關形象自由發揮,作品應包含「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字樣。
(五)評選標準: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共同評審,評選項目分為設計意象契合性40%、創意及整體造型、色彩應用及美感、多元應用延伸性等各20%。
(六)獎勵辦法:
1、第1名:每組1名,各頒發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家樂福禮券及獎狀乙紙。
2、第2名:每組1名,各頒發3,000元家樂福禮券及獎狀乙紙。
3、第3名:每組1名,各頒發2,000元家樂福禮券及獎狀乙紙。
4、佳作:依每組參賽作品數量調整錄取名額,並以每組5人為上限,各頒發1,000元家樂福禮券及獎狀乙紙。
(七)作品規範:詳附件活動計畫。
(八)應繳資料:徵圖作品、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切結書。
(九)得獎公布:得獎名單預定111年8月下旬於「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公布,並通知領獎事宜。
四、檢附臺南市政府警察局111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創意LOGO設計徵圖活動」計畫、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切結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