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限責任臺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決議解散、債權人得於期限內提出債權清償等事宜
有限責任臺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公 告
公告日期: 111 年 10 月 7 日
公告字號:建興員生社公告字第 111001 號
主旨:公告有限責任臺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決議解散、債權人得於期限內提出債權清償等事宜。
依據:合作社法第 59 條、第 64 條。
公告事項:
一、 有限責任臺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以下簡稱本社)經 110 業務年度臨時社員大會全體社員四分三以上之出席,出席社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依合作社法第 55 條第二項規定決議解散。
二、 凡與本社存有債權關係者,得於 111 年 11 月 7 日前,向清算人提出人申請,俾憑辦理債權清償。逾期,本社將依合作法規相關規定進行清算程序,各債權人不得有異議。
三、 相關事宜請洽本社清算人:
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 239 號
電話:06-2139601 ,分機 37(吳永康),分機 18(楊玉珍、陳玫君)
有限責任臺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