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灣康氏宗親總會(宗)字第 5017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名額及金額:
(一)優秀獎學金
國中組每年 5 名,每名獎學金伍仟元,頒發獎狀乙幀。
(二)清寒獎助學金:各級學校在籍學生,領有戶籍地社會局清寒證明或區公所清寒證明 者,或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及學費發生困難者,得申請清寒獎助學金:
國中國小组:每年 5 名,每名獎助伍仟元。
以上清寒學生如情況特殊,確急需協助者,經實際審查後得斟酌情形調整之。
(三)特殊才藝傑出獎勵金:特殊才藝、能、體育等有特殊傑出表現者,或其他有特別義舉可風,或突破困境,奮發向上,而有特殊成就,足堪康氏楷模者,得申請特殊才藝傑出或特殊傑出成就獎勵金。
1.國際性正式比賽:金牌獎参萬元、銀牌獎貳萬元、銅牌獎壹萬元,各頒獎狀乙幀。
2.政府機關主辦之全國性比賽:第一名(特優)壹萬元、第二名(優等)捌仟元、第三名伍仟元,各頒獎狀乙幀。
3.前二項比賽,若屬全國協會主辦或團體成績(不含雙人性質比賽),則獎金折半。
以上比賽項目性質相同者,以擇一項最優項目獎勵之。
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15 日。
四、申請方式:線上申請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