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童軍會 111 年 11 月 30 日南市童字第 1110000077 號 函辦理。
二、該會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訂定稚齡童軍、幼童軍、童 軍、行義童軍、羅浮童軍基本訓練課程研習,採統一教 學、分組研究、創作觀摩、實際演練、座談研討、參觀旅 行等方式實施。因開辦需達最低經濟效益人數,故預先調 查各校團受訓意願,作為開辦參考。
三、檢附該會來函及 112 年各類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參加意 願調查表(如附件 1 及 2)各 1 份,如有意願,請於 12 月 30 日告知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