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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組 活動組 - 競賽活動 | 2022-12-13 | 點閱數: 211

說明:

一、 旨揭競賽項目本局業於 111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三)於比賽會場公告成績,經查後甲國中因未符合逕行參加全國賽資格,故依競賽實施計畫第拾柒點獎勵名額規定,以榮獲最高分數之 2 隊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

二、 貴校榮獲優等佳績,惟依上述規定,尚無法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