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建興國中典範學習向同儕看齊
—表揚班級優秀學生實施辦法(三年級適用)
一、目的:獎勵德行優良,服務熱心及守法、愛校之優秀學生,並藉擴大表揚,
形塑青年行為典範,建立校園良好風氣。
二、主辦單位:建興國中學務處。
三、遴選標準:由各班導師推薦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ㄧ的班級優秀同學一人,做為同儕效法典範。
(一)品學兼優,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屢獲佳績,有具體事實者。
(二)擔任校內班級、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有具體表現者。
(三)守法重紀、孝順父母、友愛同學,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四)刻苦耐勞、純樸勤奮、熱心服務,堪為同學表率者。
(五)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足資同學楷模者。
四、送件日期:
112年1月13日(星期五)中午前。
五、送件方式:請各班導遴選出之優良學生並至建興國中網頁處室公告下載「3年級
適用~班級優良學生表格」,確實填完插入個人相片檔案,將表格電子檔e-mail至tnmimmi@tn.edu.tw。(檔名及主旨範例:「301班曾優秀優良學生表格」,此外不需再交紙本表格)。
六、表揚日期:112年3月22日(星期三)朝會時間(暫定)。
七、校內表揚方式:請校長於升旗時間頒發「建興優良學生」獎狀予以表揚,並製作「建興優良學生」(典範學習-向同儕看齊)簡報檔於第一棟玄關播放,讓同學效法學習。
八、校外表揚代表遴選:
(一)遴選小組:由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及三年級導師組成。
(二)遴選方式:由遴選小組於三年級優良學生中遴選校級代表一人,參加臺南市團委會青年節表揚大會,接受表揚。
(三)遴選會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