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及防治措施穩健開放,自 2 月 7 日起調整 0+7 自主防疫期間之篩檢時機。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2 月 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15160 號函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 112 年 2 月 1 日表示,近期國際疫情趨緩,未發現具威脅之新型變異株,配合邊境管制及社區篩檢時機之規定,取消原入境當日或自主防疫第一天或匡列為接觸者當天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以及外出須有 2 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範,改為「自主防疫期間如出現症狀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