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2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16259 號函辦理。
二、為預防校園食品中毒案件發生,製備食品時應留意個人健康與衛生習慣,留意環境清潔衛生,並遵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原則:「洗鮮分熱存,要落實;山泉與動植,不採食」。
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製作防治食品中毒宣導單張、海報、動畫、年報與懶人包等文宣品,放置於該署官網「防治食品中毒專區」(https://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0936&r=1252740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