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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特教組 - 競賽活動 | 2014-06-05 | 點閱數: 953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多元教育方案獎勵補助要點。

三、 103 年 6 月 3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30508933 號函核定。

 

貳、目的:

一、提升本市國中學生獨立研究的能力與涵養。

二、培養本市國中學生問題解決自主探索的能力。

三、鼓勵本市國中學生進行獨立研究合作學習、討論與分享的能力。

四、透過獨立研究建構國中學生專題執行的邏輯思維能力。

五、藉由獨立研究、發表與觀摩,增進本市國中學生獨立研究口頭與壁報發表的能力。

 

参、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新化區新化國小。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新營區新營國小、鹽水區鹽水國小、麻豆區麻豆國小、新化區新化國小、中西區成功國小、臺南市立新東國中、臺南市立建興國中。

 

肆、參與對象:

一、初審:就讀本市國中學生

二、複審暨成果發表會:通過初審之參賽團隊師生。

 

伍、辦理方式:

一、類別:

(一)人文社會科學。

(二)數理自然科學。

二、報名:

(一)初審(書面審查):

1.報名方式:以小組方式報名,每組之參賽作品作者 2 人至 6 人,不受理個人報名。指導教師至多 2 人,限本市任教於公私立中小學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代理(課)教師或實習老師。得跨校組隊,以初審作品寄件地址為代表學校。

2.報名件數:本市國中設有資優資源班之學校,每校至少提出 2 件獨立研究作品參賽,其餘學校不限參賽件數。

3.報名期限:請於 103 年 10 月 1 日(三)至 10 月 8 日(三)前,將初審資料寄送至新化國小,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初審送件資料如伍之「三、送件資料及作品格式規定」)

4.送件地址: 712 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 173 號新化國小輔導室資優組收(電話: 06-5902035 轉 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