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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 衛生組 - 處室公告 | 2023-03-13 | 點閱數: 131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3 月 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28180 號函辦理。

二、旨揭管理措施所訂之防疫、應變措施等內容均已併同納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爰本管理措施停止適用,檢送教育部來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