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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3-07-04 | 點閱數: 526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7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397412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二、本方案自 102 年 7 月 1 日起賡續辦理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為期 3 年。本方案相關規定如下:
(一)適用對象:全國各級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及駐衛警)、退休人員及上述人員眷屬。
(二)保障內容特色:包含旅遊平安險、旅遊不便險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只要公教同仁 1 人辦卡後,每次行前以電話、網路或傳真即可完成投保程序,同行眷屬亦享優惠。
三、辦理方式請洽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各分行辦理,查詢網址:(http://www.fubon.com/hwc),洽詢電話: 0809-019-888 。相關要保資訊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公務福利 e 化平台(https://eserver.dgpa.gov.tw)及本處網頁(http://www.tainan.gov.tw/personnel/list.asp?nsub=L0A20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