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輔導組 輔導組 - 處室公告 | 2023-05-26 | 點閱數: 146

一、依據 112.05.19 教育局公告 218334 。校長(含園長)及教職員每學年均需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4 小時。


二、本校「所有教職員工」,包含代理代課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等,於 112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前完成線上研習。(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並通過測驗。
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463

三、請所有教職員工研習過後,填報表單回傳,以利後續統計填報資料,感謝大家!  https://forms.gle/WGMgJWuAbR2JS35r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