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有關本市 112 年度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兒童權利公約教職員研習新增課程,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112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及112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指定項目考核表辦理。
二、教育人員《每年》需研習時數至少4小時。
(一)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員工):兼行政職之教師、校護、工友、幹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等皆應參加;約僱人員:保全、廚工、行政支援人力...等鼓勵參加。
(二)教師、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短期代課、鐘點教師、鐘點教練…等鼓勵參加。
(三)校(園)長為必定要參加之對象。
(四)研習時數核算期間:111年8月16日~112年8月15日。
三、開課日期:112年7月20日~112年8月15日。
四、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教保服務機構)教職員本學年度尚未參加兒童權利公約相關研習者,請至愛課網線上報名研習。愛課網上4門CRC課程均可報名參訓,不限身分別。
五、愛課網研習網址:(本局已於112年6月28日教育公告220129溪北場線上課程(諒達),本次再新增溪南場線上課程。)
(一)兒童權利公約教職員工認知提升與教育訓練(行政人員)溪北線上場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471
(二)兒童權利公約教職員工認知提升與教育訓練(種子教師)溪北線上場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472
(三)兒童權利公約教職員工認知提升與教育訓練(行政人員)溪南線上場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476
(四)兒童權利公約教職員工認知提升與教育訓練(種子教師)溪南線上場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477
六、依據112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指定項目考核內容,學校教育人員參訓率須達95%以上,故請學校要求所屬教職員工完成上述研習並統計達成人數及達成率(含本局辦理之實體研習、線上研習或其他單位辦理之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