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2 年 9 月 6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20035467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學生運動員運動禁藥相關知能,以保障學生運動員 進行運動禁藥檢測實施之相關權益,自 113 年度起,教育部 及體育署主辦之中等以上學校全國性運動賽會(包括全國 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及各項學生運動聯 賽)之參賽選手,應先於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 會所建置之線上學習平台進行學習( https://elearning. ctada.org.tw/),同時完成測驗並取得運動禁藥測驗通過 證明(不限題庫等級),始得完成報名 。
三、旨案相關規範亦納入 112 年度各賽事競賽規程中明訂預告 1 年後實施,事涉學生參賽權益,請各單位積極協助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