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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教學組 - 研習進修 | 2013-07-04 | 點閱數: 587

一、本市 102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評鑑人員實體研習共辦理 12 場次,各場次時間及地點於南市教課(二)字第 1020531390 號函諒達。

二、請各校參與教師完成線上研習後,由教專網(http://tepd.moe.gov.tw/)報名參加縣市辦理之初階實體研習課程,研習時數將統一由教專網匯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