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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教學組 - 研習進修 | 2013-07-04 | 點閱數: 64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市 102 學年度初階實體研習課程共規劃 12 場次,各場次日期與地點詳如附件。
三、參加對象: 102 學年度申請參與辦理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之學校教師。
四、報名方式:欲參加此研習之教師務必完成線上研習課程後,至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站(http://tepd.moe.gov.tw/)報名。

五、參加本研習人員核與公假,全程參與者,由教專網登錄完成初階評鑑人員實體研習時數。
六、檢附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