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獎勵德行優良,服務熱心及守法、愛校之優秀學生,並藉由擴大表揚,形塑青少年行為典範,建立良好的校園風氣。
二、主辦單位:
建興國中學務處。
三、遴選標準:
由各班導師推薦符合下列優良事蹟之ㄧ的班級優秀學生,透過各班班級會議遴選出一位班級代表,作為同儕效法典範。
(一)品學兼優,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屢獲佳績,有具體事實者。
(二)擔任校內班級、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有具體表現者。
(三)守法重紀、孝順父母、友愛同學,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四)刻苦耐勞、純樸勤奮、熱心服務,堪為同學表率者。
(五)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足資同學楷模者。
四、送件日期:
113年1月5日(星期五)中午前。
五、送件方式:
各班所遴選出的班級優良學生代表請至建興國中校網「處室公告」下載「3年級適用~班級優良學生表格」,完整填寫資料並附上個人相片檔案,並將表格電子檔e-mail至tn0023@tn.edu.tw。(檔名及主旨範例:「301班曾優秀優良學生表格」,不需再額外繳交紙本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