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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 生教組 - 處室公告 | 2024-04-16 | 點閱數: 306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15 日 南市教安(二)字第 1130540118 號函辦理。

二、提醒家長及孩子,取得新衣物後,先以溫水浸泡或小蘇打粉溫水溶液進行清洗後再穿,透過水洗及日曬以減少甲醛、可遷移性螢光劑之含量,以避免發生過敏反應,如有過敏反應請向學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