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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4-07-24 | 點閱數: 350

一、本市 103 學年度國中教師甄選-第二次正式教師暨代理教師介聘分發作業訂於 103 年 7 月 25 日(五)上午 9 時於永仁高中辦理,請於上午 8 時 45 分報到完畢。

二、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成績單、教師證及准考證以便進行分發作業,其餘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簡章相關規定。

三、委託他人辦理代理教師分發者應檢附分發委託書(如簡章附件 7 ),受委託者應攜帶雙方之印章及雙方之國民身份證正本。

四、完成分發人員請於 103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往分發學校報到,並於報到後一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毋須血液檢查,須含肺部x光透視)。另代理教師備取者須依缺額學校安排接受試教或口試,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方為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