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深化家庭教育活動鼓勵學生踴躍創作,發揮創意將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特辦理旨揭徵選活動。
二、本案徵選活動分「平面設計」、「小書繪本」及「繪畫」3 類,作品請學校採團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各類送件件數規定如下: 6 班以下學校最多 5 件、 7-24 班學校最多 10 件、 25 班以上學校最多 15 件作品,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另幼兒園繪畫類至多 5 件。
三、報名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時間(校內報名送件時間):本(113)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起至 9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止。
四、檢附本案計畫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