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7 月 5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130200070 號函辦理。
二、如有旨揭相關跨組別參賽需求者,請依該計畫內容,由申請人備妥相關表件及檢附佐證資料,由貴校循申請程序以密件公文函報體育署(地址: 104703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12 樓,並請註明學校體育組林芸穗小姐收)提出申請,俾先進行相關資格審查,以利後續依其經審查通過之性別組別進行報名。
三、該案審查時間約需 1 個月,務請預留申請及審核之合理作業時間,以利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審定。另該計畫之參賽組別認定審查,僅就申請人是否具備跨性別組別報名之資格予以認定,但涉及申請人是否具備各該賽事項目之參賽資格,仍應依各該賽事及運動種類相關資格認定機制辦理。
四、如有申請人應附繳證明內容相關疑問,請洽高雄醫學大學計畫專案助理黃彩蓉小姐,電話: 07-3121101#2285 ;其餘申請流程部分問題,請洽體育署學校體育組林芸穗小姐,電話 02-877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