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為為 103 學年度申請參與辦理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之學校教師,學校若未申辦 103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請教師勿報名。
三、報名方式:
(一)請欲參加 103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之教師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站(http://tepd.moe.gov.tw/)註冊,並開啟 open-id(相關做說明詳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站),以利教師將研習時數登錄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二)請欲參加此研習之教師於完成 10 小時線上研習課程後,至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站報名參加實體研習課程。
(三)配合教育部規定,每場次為 70 人,額滿為止,研習場次以不開放現場報名為原則,並請參加教師務必準時出席,正式課程開始後 15 分鐘後將收回簽到表。
四、參加本研習人員核與公假,全程參與者,由教專網登錄完成初階評鑑人員實體研習時數。
五、請各校務必轉知所屬參加 103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之教師(含新進教師)參加旨階研習,未於本次完成初階評鑑人員實體研習者,請教師於 104 學年度再進行研習與初階評鑑人員之實作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