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行期程: 113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止。
(二)申請資格: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專任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每人每年以補助 1 次通過相當於 CEF 架構 B2 級(含)以上之英語檢測為限。
(三)補助名額:經審查符合資格之教師,承辦學校將依收件順序預計補助 10 位(需檢齊相關資料始得受理);經費如有剩餘,將增加補助名額。
(四)申請方式:請符合申請資格之教師於 114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前檢附所需資料,紙本寄送至本市雙語中心(設於西門實小)。
本校有意願申請之教師,煩請盡速填寫表單,洽教學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