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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 衛生組 - 防疫專區 | 2024-12-18 | 點閱數: 9

說明:

一、依據本局登革熱預警系統偵測結果辦理。

二、 113 年第 51 週(12/15-12/21)學校登革熱暴險度偵測結果,高危險區 1 校(較上週增加 1 校) 、警戒區 7 校(較上週增加 7 校)(如附件 1 、 2),請持續依據學校登革熱應變計畫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清除登革熱病媒蚊自我檢查表-新版」(如附件 3),落實每週定期巡檢孳清,並於下雨過後增加巡檢頻率,以降低病媒蚊密度。本案預警系統偵測結果,係針對學校及附近社區最近的 10 個誘卵桶監測數據及天氣狀況(雨量、溫度等),透過 AI 大數據系統進行當週登革熱曝險度預測,以提醒學校針對校園環境加強巡檢,非指校園內一定有孳生源。

三、時序雖已進入冬季,惟本市氣候早晚溫差大,白天氣溫仍適合病媒蚊生長,登革熱防疫工作仍不可鬆懈,請持續落實每週定期及下雨過後澈底清除戶內外環境積水,斷絕病媒蚊繁殖機會,並加強衛教宣導做好個人防蚊措施,及師生健康監控,落實生病不上學不上班,共同維護校園環境整潔及師生健康安全。

四、另依據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今年已有 253 例登革熱境外病例,分別自印尼、馬來西亞、馬爾地夫、泰國、新加坡、越南、菲律賓等國移入, (本市 25 例印尼*7 、馬來西亞*6 、巴西*1 、馬爾地夫*1 、新加坡*1 、泰國*2 、菲律賓*2 、越南*2 、尼泊爾*1 、日本*1 、斯里蘭卡*1較去年同期減少 8 例),東南亞及南美洲地區登革熱疫情嚴峻,請持續運用各項時機與多元管道,加強向全校教職員工生衛教宣導,如欲前往登革熱流行地區旅遊或探親,應做好個人防蚊措施,返國(家)後 14 天內,如出現登革熱疑似症狀,應主動就醫並告知旅遊史、接觸史、職業史、群聚史等,以利醫療院所醫師診斷並進行通報檢驗。

五、請積極巡倒清刷,拒絕病媒蚊;運用淺衣防蚊液,蚊子不近身。

六、為強化校園登革熱防治,請持續辦理下列事項:

(一)健康自主管理:

1.鼓勵穿著淺色長袖衣褲,及塗抹經衛福部或環保署核可之防蚊液或防蚊貼片。進行戶外活動及課程時,提醒師生加強自我防護工作。

2.鼓勵親師生到校前自主量測體溫,加強宣導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應立即就醫,亦可主動請醫生進行登革熱快篩,並將就醫診斷結果回報予學校。

(二)掌握師生健康狀況,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學。若經醫生診斷為登革熱,建議發病後 5 天在家休養。

(三) 請持續落實容器減量工作,盤整及檢討校園內植/盆栽擺放之必要性並善盡維護管理責任,建議將不必要之植/盆栽移除,以減少積水。

七、本市自 113 年 4 月 1 日起,針對查獲孳生源者,一律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25 、 70 條規定,處罰鍰新臺幣 3,000~15,000 元,無改善期。本府環保及衛生單位持續針對高風險場域(包含市場、工地及學校等)進行環境查核請學校於受稽查後填列「學校受環保、衛生等單位稽查回報表」(如附件 4)經校長(或其代理人)核章後,將稽查結果回報本局

八、登革熱疫情訊息、 Q&A 、預防方法及孳生源清除等相關資訊,請上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本局登革熱防治專區(https://dengue.tn.edu.tw/)下載運用,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洽詢。如需宣導海報或單張亦可向轄區衛生所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