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9 月 1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30130213A 號函辦理。
二、為響應聯合國自 2011 年指定 10 月 11 日為「國際女童日」,我國於 102 年 7 月亦指定每年 10 月 11 日為「臺灣女孩日」;為宣導該節日意義,教育部向各級學校學生徵求 14 字以內「為臺灣女孩喝采」之標語文字,進行專家評審及網路宣傳後擇優頒獎,委託精巧整合行銷有限公司辦理。
三、請貴校廣為宣導鼓勵學生投稿,重要事項如下(詳見甄選辦法):
(一)收件期間:即日起至 103 年 9 月 30 日止。
(二)參加組別:分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4 組。
(三)獎項及獎金:各組第一名 1 名 6,000 元、第二名 2 名 3,000 元、第三名 3 名 1,000 元。
(四)評審標準:與主題切合度( 50%)、文字創意( 30%)、文字流暢度( 20%)。
四、甄選辦法可上網下載:
(一)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edu.tw/)→左側「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8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活動訊息」→「103 年度『為臺灣女孩喝采』臺灣女孩日簡訊標語甄選辦法」。
(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中文版」→「最新消息」→「103 年度『為臺灣女孩喝采』臺灣女孩日簡訊標語甄選辦法」。
(三)為引起學生創作動機,提供「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 )」教育資源乙份,請併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