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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註冊組 - 獎助學金 | 2025-02-10 | 點閱數: 64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14 年 2 月 5 日府教學特字第 11400310701 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經嘉義縣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審核認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小學。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填妥相關表格,經學校審查後,於 114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至 114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將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印領清冊、學校領據及學校帳戶存摺影本等資料(影本資料皆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逕送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學特科戴易汶輔導員憑辦,逾期或缺件者,恕不受理。
 
四、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