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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重新建置以符合無障礙標章,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

校網更換為新版本後,此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特教組 特教組 - 升學資訊 | 2025-02-11 | 點閱數: 146

函轉桃園市「11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資料送件一案」,請有相關需求親生留意。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2 月 8 日桃教特字第 11400100111 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文及其附件(報名作業期程及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