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興國中體育課注意事項
康樂(體育)股長主要職責:
- 協助整隊並於上課鐘響前將班級帶到指定集合地點。
- 於上課前提醒同學帶水壺並裝滿飲用水。
- 上課帶領同學進行䁔身運動並協助轉達班級同學出缼席狀況。
- 校內體育競賽之班級負責人
(負責宣導、報名、練習、聯絡等體育活動相關事宜)。
- 協助宣導體育組宣布相關注意事項及發送資料。
- 課前協助借用器材或老師另行指派借用人,並填寫借用單,
- 課後協助清點並將器材歸還至定位,若有非正常使用而造成器材的遺失或損
壞,則協助處理器材賠償事宜。
- 提醒班上同學該週體育課須自備的上課器材(如羽球拍、跳繩等)。
體育課上課相關規定:
- 服儀規定:一律穿著運動服或班服及運動鞋。
- 進入體育組請喊報告方可進入。
- 教室不留任何同學,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 不得攜帶任何飲料及食物至上課地點。
- 每次上課除伸展操外,另增加各項體能訓練,訓練次數及距離循序漸進增加。
- 上課準時到場,不可擅自離開上課地點或運動場區,曠缺、遲到、早退者依校規處分;若身體不適者須立即告知任課老師,由任課老師陪同至健康中心處理。

- 中午吃飯、午休及打掃時間不可至室外球場、建興館打球,違者依校規處分。
- 非體育課、下課及課後,體育器材不外借,私自拿取者依校規處分。
- 運動傷害緊急處理程序:
學務處體育組 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