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重新建置以符合無障礙標章,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

校網更換為新版本後,此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資訊組 資訊組 - 處室公告 | 2026-01-22 | 點閱數: 327

近來發現少數學生有不當使用資訊設備之行為,資訊組在此重申『學校資訊設備使用規定』

( 1 )班級資訊設備(電腦、電視)僅供教學使用,學生未經老師許可不得使用,違者依校規處置。
( 2 )學校平板僅供學習使用,學生不得進行老師指定學習內容以外之用途,違者依校規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