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 103 年 10 月 24 日台(103)漁經發字第 1030038 號函辦理。
二、傑出博、碩士論文獎學金申請人應填寫傑出博、碩士論文獎學金申請表,並繳交論文 2 本、指導教授推薦函、推薦表(附表一)送該會審查。
三、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人應填寫申請表(附表二),並檢附前學年成績單、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1 份、父母中有 1 人具漁會甲類會員資格之證明 1 份、自傳( 600 字) 1 份、及曾參與漁村社區服務或獲得優良事績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非必要文件,無者可免)。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03 年 11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得獎學生名單於 104 年 1 月 31 日在該協會網站公布,並由該會個別通知。
六、旨揭獎學金申請辦法及實施要點可至http://www.tfeda.org.tw下載。
七、若有申請疑義,請逕洽該會聯絡人:陳美華,電話: 02-24622192#6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