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室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4-11-19 | 點閱數: 446

一、審查日期: 10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止;補件截止時間: 103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逾時不受理。

        二、地點:臺南市中西區協進國民小學協進館。

        三、繳驗證件、簡歷表及口試資料,請依簡章規定裝訂及準備,若不合格式者,一件退件。

         四、繳交報名費:初選甄選費用新臺幣 800 元整,請於現場資績審查作業時繳交。

五、對核定之資績分數或資格審查有異議時,由本局提交「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小組」審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