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一、 交通事故分析解讀:
103 年度 10 月 A1 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7 件死亡 7 人,肇事特性分析如下:
(一)肇事時段分析:以 18-20 時發生 2 件最多。
(二)肇事原因分析:以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態各發生 2 件最多。
(三)肇事車種分析:以機車發生 4 件最多。其中 2 人未戴安全帽。
(四)道路型態分析:以市區道路發生 5 件最多,直路發生 4 件最多。
(五)死亡者年齡層分析: 76-85 歲死亡 4 人最多。
(六)學生涉及事故發生 1 件(大學生發生 1 件為乘客,乘座於後座未繫安全帶)。
(七)酒後駕車失控肇事 1 件。。
二、交通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分析本月交通事故型態,高齡長者(65 歲以上)交通事故,本月共發生 4 件,造成 4 人死亡,占本月 A1 類交通事故 57.%,分析其用路型態,其中 2 人騎機車, 另 2 人騎自行車發生事故;有鑑於此本局除於各社區活動中心、樂齡中心及長者聚會場所,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宣導外,運用員警於執行家戶訪問或其為民服務機會替轄區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辦視度,有效防制事故發生,以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