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2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30173256 號函辦理。
二、請 貴校將旨揭計畫轉知教師,並依薦派領域分配表(附件二),薦派指定領域教師及 102 學年度得獎教師參賽,未指定薦派之領域亦請鼓勵參賽。
三、旨揭甄選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詳如附件一):
(一)報名資料、組別及參賽人數:
1、報名資格:國中或完全中學國中部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長期代理教師或教育實習生(教育實習生須與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合作參賽)。
2、甄選組別:語文、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領域等七組。
3、參賽人數:每件作品至少 3 人合作參加(鼓勵團隊合作),建議以專業學習社群組隊參賽。
(二)收件日期及地點: 103 年 12 月 16 日至 104 年 1 月 15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請以限時掛號寄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事務處收。
(三)評選標準:教學活動與流程能突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概念有效教學、差異化教學、多元評量、補救教學及適性輔導等精神與理念,標準包含:教學目標明確性、教學設計適切性、教學策略有效性、教學評量多元化及教學媒材與回饋。
(四)各組擇優獎勵(各組視件數或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決議調整):
1、特優:各 3 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記功 1 次,每人獎狀 1 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以下同) 1,200 元,最高以 1 萬字計算。
2、優選:各 5 件,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 2 次,每人獎狀 1 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 1,200 元,最高以 1 萬字計算。
3、佳作:各若干,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嘉獎 1 次,每人獎狀 1 張。
四、為鼓勵教師參加教案徵選,形式要件符合進入初審者,教育部將函發每位教師入選證明書函。
五、另承辦單位彰化師範大學已將相關典範教案及影片置於專屬網站(http://edu.funcity.com.tw/edu518/edu518/home.html),可上網參閱;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該校莊雅然老師(聯絡電話: 04-7110743#200 、 email :ccpang40@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