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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組 訪客 - 教育宣導 | 2015-01-28 | 點閱數: 642

一、本計畫草案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103 年 12 月 26 日科實字第          

     10302006851 號令發布之「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辦理,於

      104 年 1 月 16 日由本市科學展覽委員會完成修訂(詳附件)。


二、本實施計畫草案如有未盡事宜可於 104 年 1 月 29 日前逕行連絡本案承辦人課程

      發展科吳奇穎,電話: 06-2991111#8334 ,網路電話: 99227 。

三、本市科展正式實施計畫以函文各校發布實施為主。

請校內指導科展的老師留意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