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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5-03-07 | 點閱數: 392

一、本府為型塑學習型組織,建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觀念,並藉由閱讀習慣之養成,激勵同仁品德修養與工作潛能,特於 100 年 3 月 16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00133053 號函頒訂「臺南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並依辦理情形逐年滾動式檢討,分別以 101 年 3 月 2 日府人考字第 1010153820 號函、 102 年 1 月 22 日府人考字第 1020056195 號函及 103 年 2 月 10 日府人考字第 1030080343 號函修訂在案。
二、面對全球化競爭激烈、知識發展迅速的時代,公務人員身為國家骨幹,自應奮發精進、時時學習,才能創新超越,提升國家競爭力,茲為賡續倡導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閱讀風氣及培養良好閱讀習慣,並藉由讀書會之運作,溝通分享各種新知,凝聚團隊共識,俾利在行政工作上,穩健攜手合作,持續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爰修訂「臺南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以下稱本計畫)。
三、旨揭計畫修正要點分述如下:
(一)為配合國家文官學院 104 年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競賽活動之修正規定,爰修改本活動實施方式及內容,使推廣活動更具良好績效。
(二)為期各機關學校皆能推廣專書閱讀活動,深化閱讀分享之風氣,修訂辦理各項推廣活動之配分,並增訂參加人次之計分。
(三)為簡化審閱專書閱讀心得寫作作品之程序,爰依國家文官學院訂定之標準,詳列心得寫作作品之格式體例,以作為各機關初審標準。
(四)為增加本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競賽之公平性,修訂各組得列入團體獎評比之門檻。
(五)為提高同仁參與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意願,爰修正個人獎得獎者之獎金,將個人獎第三名之獎金由 1,000 元提高為 2,000 元,優良作品第四至第十名之獎金由各 300 元提高為各 800 元。
四、請各機關學校分別於 4 月 30 日、 7 月 31 日及 9 月 10 日填報去年 10 月至本年 1~4 月、 5~7 月及 8~9 月辦理閱讀推廣相關活動成果統計表,並請於本年 6 月 30 日前將專書閱讀心得寫作作品報送本府彙報參與競賽。
五、本計畫請自本府公務入口網「公文附件」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