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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 - 研習進修 | 2013-06-14 | 點閱數: 560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 102 年 5 月 22 日法資字第 10211505610 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全國國中及高中職教師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平台,提昇公民與社會學科創意教學與教案編寫技巧,分別於北區、中區及南區辦理 3 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及 3 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治創意教案工作坊」(詳如附件一、二),以深化校園法治教育。

三、教育部與法務部規劃於 102 年 8 月至 10 月間辦理第六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請學校踴躍推派教師參訓,參訓教師須擔任該校種子教師,以協助推廣及應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平台,並請惠予公(差)假及課務排代方式參訓。

四、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3 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

1、北區(課程代碼 1315961 ): 102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於中華電信訓練所-板橋 B1 演講廳。

2、中區(課程代碼 1316065 ): 102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上午於國立臺中家商國際會議廳。

3、南區(課程代碼 1316067 ): 102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 10 樓第一會議室。

(二)3 場次「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治創意教案工作坊」:

1、北區(課程代碼 1316076 ): 102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於中華電信訓練所-板橋 B1 演講廳。

2、中區(課程代碼 1316077 ): 102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於國立臺中家商 5101 教室(治平樓 2 樓)。

3、南區(課程代碼 1316079 ): 102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 6 樓四號會議室。

(三)參加對象:

1、全國國中社會領域或資訊領域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實習老師)。

2、全國高中職公民與社會學科或資訊學科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實習老師)。

3、推派人數:請推派 1 至 2 名教師參訓,惟各場次實際參訓教師名單,將依各場次線上報名審核錄取名單為準,額滿為止。

五、各場次教師研習會及工作坊課程係採線上分別報名,請參訓人員自即日起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上網報名(網址為 http://www4.inservice.edu.tw/),報名截止日期為各區研習日期前 4 日,全程參與「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之教師,將核予研習時數 2 小時;全程參與「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治創意教案工作坊」之教師,將核發研習時間 2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