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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學務主任 - 處室公告 | 2015-05-21 | 點閱數: 706

學務處訂於 5 月 25~5 月 29 日辦理一、二年級銷過!凡是 5/4 前之警告; 4/13 前之小過,於觀察期間表現良好,合乎銷過標準的同學,請於即日起開始向生教組拿取申請表填寫,並請父(母)簽名後經導師審核,再交回生教組辦理。收件最後期限為 5 月 29 日中午 12 : 20 ,請欲辦理銷過的同學把握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