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4 年 4 月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一、 104 年度 4 月 A1 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11 件死亡 11 人,肇事特性分析如下:
(一)肇事時段分析:以 00-02 時及 08-10 時各發生 3 件最多。
(二)肇事原因分析: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發生 6 件最多。
(三)肇事車種分析:以機車發生 7 件最多。(未戴安全帽 2 件)。
(四)道路類別及型態分析: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 8 件最多,交岔路口(型態)發生 7 件最多。
(五)事故類型分析:自撞類型交通事故發生 5 件。
(六)死亡者年齡層分析: 20-29 歲、 70-79 歲各死亡 3 人最多, 65 歲以上長者死亡 4 人。
(七)酒後駕車失控肇事發生 1 件死亡 1 人。
二、防制作為參考
(一)分析本月交通事故型態,高齡長者(65 歲以上)交通事故,本月共發生 4 件,造成 4 人死亡,占本月 A1 類交通事故 36%,;有鑑於此請於各社區活動中心、樂齡中心及長者聚會場所,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宣導外,並提醒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有效防制事故發生,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二)統計本(4)月死亡交通事故資料顯示,自撞、自摔案件計發生 5 件,造成 5 人死亡,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45%。分析駕駛人自撞、自摔案件肇事原因為駕駛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酒後駕車等。多數人為了日常生計而日夜奔波勞碌,在駕駛行為表現上會有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渙散等情形,尤其隨著天候漸熱,更容易呈現焦躁不安狀況,倘若稍有疏失,很容易就發生碰撞橋墩、路旁固定物或自行摔倒交通事故,為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請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夜間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