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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特教組 - 處室公告 | 2015-05-27 | 點閱數: 486

壹、報名資格

 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 103 學年度八年級資優學生,且同時具備以下資格,始得報名。

一、具有優異數理能力,並經就讀學校 1 名數學領域或自然領域教師推薦。

二、具有特殊優異表現,如獨立研究、科展或競賽表現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具備良好英語能力,能全程以英語參與活動。

貳、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有意願參加學生,請填妥國內報名表(如附表 1 )及教師推薦表(如附件 2 )。

二、符合資格學生於 104 年 5 月 28 日(週四)中午 12 時前,填妥相關報名表件送至輔導室特教組收以利後續審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