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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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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 特教組 - 處室公告 | 2015-05-29 | 點閱數: 785

(一)推薦原則:
1、以 103 學年度國中一、二年級資優學生為優先。
2、符合參加對象且具下列條件者優先推薦:
(1)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2)身心障礙學生。
3、推薦名額:
(1)本校可推薦參加每區營隊 2 名

(2)請於 6/1 下班前交至特教組;將依照資格進行審核,當資格相同時,則以抽籤或其他方式決定各區之推薦順位,不得異議。